防止“未批先建”!七部门发文:未取得审批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发布日期:2022-08-14 浏览次数:773 |
近日,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做实做细做优交通、能源、水利等项目前期工作,提升用地审批质量和效率。
《通知》强调,防止“未批先建”。有关部门对于未取得先行用地或未办理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项目,均不得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文章源自于工程行业洞察 2022年8月14日微信公众号)